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更好满足各专业人才培养对实验教学资源的需要,切实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资源科学管理,有效利用,提升效能。经校专家领导研究讨论后拟将相关各学院专业实验室纳入到中心各实验平台,按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相关要求推进各专业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对调整后的人、事、物等拟做如下安排:
一、 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构架
见设计与新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组织架构一览表
实验中心下设直属实验室17个,各学院专业实验室共计19个将整合至实验中心。直属实验室由中心直接管理,专业实验室由相关系部教师参与管理,中心将按照业务分类为各专业实验室运行管理提供辅助和指导。
二、 岗位设置
1.为确保中心各实验平台、实验室建设与相关学院实验教学需求协调联动,中心申请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参与中心实验教学、科研、投资建设项目的论证、实施等工作。
2.为确保纳入平台后的各学院专业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顺畅有序,实验室拟设置实验室负责人岗位和兼职实验员岗位。实验室负责人原则上由相关专业系主任或专业骨干兼任,兼职实验员由专业教师兼任。
实验室负责人职责:将围绕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主导专业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课程建设、科研项目建设,并协助中心完成实验室各项运行管理要求;
兼职实验室员职责:协助负责人完成相关建设、教学、科研、管理等具体工作。
三、 保障机制
1.为激励骨干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室专业水平,兼任实验员岗位的专业教师按20课时/每学年计算工作量,计入专业教师年度总课时量(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兼任实验室管理员的不享受工作量折算)。
2.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助中心调整经费签批、OA办事流程、资产账目、投资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各类管理组织关系。
3.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委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规范要求,中心需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建设与运行管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代为行使指导职能,建设与运行管理委员会将按相关文件要求成立。
4.鼓励相关专业骨干教师,积极申报中心直属实验室负责人岗位和专业实验室兼职管理员岗位。
天津美术学院
2024.5